证券代码:001210证券简称:金房能源公告编号:2024-046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甘肃省兰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兰州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兰州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兰州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2.注册资本:100万元(暂定)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暖通技术、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热力供应;暖通系统设
计、安装、维修;普通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的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100%。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兰州公司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产业布局,全面提升公
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投资设立兰州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设立兰州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兰州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尚需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的核准登记,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行业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运营管理情况,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建立和完善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体系,以防范和化解应对各种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