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董3名,实到独董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独立董事刘少波、林峰、王克明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少波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的独董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少波、林峰、王克明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