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7证券简称:联科科技公告编号:2024-05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非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两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晓林先生、陈有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居忠先生、董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居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晓林先生,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吴晓林先生曾任青州市东坝镇经贸办科员,青州市艺美纸箱厂厂长、总工,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厂长、总工,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潍坊联银、潍坊涌金、潍坊汇青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65983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355964股的
42.80%,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林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有根先生,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有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355964股的
0.44%。陈有根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有根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有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居忠先生,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山东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
年报约谈专家组专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轮值会长。曾经担任过各个板块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联科科技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从业近30年,具有丰富的国内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审计、咨询等经验。近三年主要主持了漱玉平民大药房(301017)、元利
科技(603217)、京北方(002987)、恒誉环保(688309)、壹石通(688733)等公司的首发上市审计工作。先后为新华医疗(600587)、皖能电力(000543)、天邦食品(002124)、江淮汽车(600418)、东阿阿胶(000423)等20多家上市
公司的上市发行、审计、并购重组等项目提供审计服务。
发表的论著主要有《审计》《中级会计实务》《基于成本法核算基础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浅谈拟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正确理解创业板拟上市公司业绩要求》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居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董军先生,男,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青州市人大代表。现就职于山东海岱律师事务所,擅长民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刑事纠纷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