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7证券简称:联科科技公告编号:2024-066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了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要求,于当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五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五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晓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董事长吴晓林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吴晓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公司吴晓强先生、胡金星先生、张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吕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高新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有德玉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聘任孙启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同意选举吴晓林先生、陈有根先生、吴晓强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由吴晓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同意选举董军先生、吴晓林先生、张居忠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同意选举张居忠先生、吴晓强先生、董军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张居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同意选举张居忠先生、陈有根先生、董军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居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3附件:简历
1、吴晓林先生,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吴晓林先生曾任青州市东坝镇经贸办科员,青州市艺美纸箱厂厂长、总工,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厂长、总工,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潍坊联银、潍坊涌金、潍坊汇青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65983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355964股的
42.80%,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林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
理吴晓强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晓强先生,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艺美纸箱厂业务员,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副厂长,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吴晓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联银投资、潍坊涌金、潍
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43726股,占公司总股本202355964股的8.67%,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强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晓林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有根先生,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有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204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355964股的
0.44%。陈有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有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有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张居忠先生,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山东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
5年报约谈专家组专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轮值会长。曾经担任过各个板块多
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联科科技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从业近30年,具有丰富的国内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审计、咨询等经验。近三年主要主持了漱玉平民大药房(301017)、元利
科技(603217)、京北方(002987)、恒誉环保(688309)、壹石通(688733)等公司的首发上市审计工作。先后为新华医疗(600587)、皖能电力(000543)、天邦食品(002124)、江淮汽车(600418)、东阿阿胶(000423)等20多家上市
公司的上市发行、审计、并购重组等项目提供审计服务。
发表的论著主要有《审计》《中级会计实务》《基于成本法核算基础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浅谈拟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正确理解创业板拟上市公司业绩要求》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居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董军先生,男,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青州市人大代表。现就职于山东海岱律师
6事务所,擅长民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刑事纠纷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6、胡金星先生,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潍坊纯碱厂煅烧车间工段长,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白炭黑厂主任,福建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副厂长,东营市新达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联科卡尔迪克总工程师,联科有限总工程师。现任联科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胡金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00股,通过潍坊汇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00047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29147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7、张友伟先生,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7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艺管理员,青州市博奥
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工艺管理员,山东华东橡胶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联科新材料炭黑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现任联科科技副总经理、联科新材料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781股,通过潍坊联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65654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8435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8、吕云女士:女,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羊口盐场计财处科员,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盐场财务处处长助理、审计监察部财务审计二科科长,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联科有限财务总监。现任联科科技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吕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6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9、高新胜先生:男,汉族,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8权,本科学历,经济学、法学学士学位。2015年1月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联科科技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高新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00股,通过潍坊联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1939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0439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10、有德玉女士:女,汉族,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13年7月-2018年6月任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8年7月2019年12月任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二部主管会计;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任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二部副部长。现任联科科技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有德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孙启家先生:男,汉族,199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2017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于2019年10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9截至公告日,孙启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90股,通过潍坊汇青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002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414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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