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证券简称:盛航股份公告编号:2024-157
债券代码:127099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分派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可转换
公司债券“盛航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出具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到1%的告知函》,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1日,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分派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盛航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累计达
到1.046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9245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101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本人未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66900股。
二、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总股本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30066667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0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0266667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股数量为
3505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29.1486%。
2、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3月2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40000股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1906667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7564%,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3921%。
3、2022年4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因公司以权益
分派实施时总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0669333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股数量增加至
49078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7564%,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92000股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2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1061333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
元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6905%,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659%。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根据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其本人于2023年3月20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66900股,增持完成后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49245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7881%,持股比例增加0.0976%。
6、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3名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000股。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70977333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8022%,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41%。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将4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2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69675333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3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0233%,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2210%。
8、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7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盛航转债”转股期限为自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9年12月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9.15元/股。经公司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后,目前“盛航转债”转股价格为15.60元/股。
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11月1日,“盛航转债”累计转股5564122股,公司总股本从169675333股增加至175239455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101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9215%。
在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被动稀释1.046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李桃元信息披露义务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基本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1日股票简称盛航股份股票代码001205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 被动稀释 1.0469%
合计--被动稀释1.0469%
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分派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盛航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而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当时占当前股数(股)股数(股)总股本比例总股本比例合计持有
3505600029.1486%4924530028.1017%
股份
其中:无限售
李桃元00.00%4924530028.1017%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3505600029.1486%00.00%
股份
合计--3505600029.1486%4924530028.1017%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指截至2021年5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1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120266667股为计算依据。
注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指截至2024年11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占当前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总股本175239455股为计算依据。
注3:上表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是□否■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否■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5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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