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证券简称:新大陆公告编号:2024-04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长远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秉持与投资者共同成长、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为了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股东获得感,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继续开展中期分红,提高现金分红频次,对全体股东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8755381.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9070323.70元。母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24073313.57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08327879.02元。
2024年中期分红的方案为:拟决定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股(总股本103206293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股)为基数,2024年前三季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4322311.9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1896502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50%的前提下,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上述现金分派方案未超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