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贾明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缓解债务偿付压力,推动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贾明琪杨强高玉洁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