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8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
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二、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
了保密义务,并签订了保密协议。
三、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
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督促相关人员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四、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特此说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