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4-06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周一)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2人,代表股份376874798股,占公司有表决
1权股份总数的35.8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64366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1人,代表股份12508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1人,代表股份12508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1人,代表股份12508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4%。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总经理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同意375918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3%;
反对4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弃权
4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1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561%;反对4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1%;弃权4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8%。
2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沁妍、潘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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