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证券简称:蓝焰控股公告编号:2024-03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
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4475452.20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
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3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7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
咨询联系人:祁倩
咨询电话:0351-2600968
传真电话:0351-253183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