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证券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4-05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0880617.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2305558.21元,母公司盈余公积为
235327146.76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117663573.38元任意盈余公积
117663573.38元。
为提升股东回报,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上述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117663573.38元和任意盈余公积
44641984.83元,弥补母公司的以前年度亏损。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弥补亏损方案将使母公司累积亏损减少-162305558.21元。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度末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0元、任意盈余公积73021588.55元;2023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0元,公司2023年度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8575059.05元。公司将母公司盈余公积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利润分配政策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