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证券简称:锡业股份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 锡 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 锡 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以公告
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年1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4、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
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路坷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6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18户,代表股份数量合计为8618633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45801952股的
52.36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户,代表股份数量合计为726439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13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14户,代表股份数量合计为
1354235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284%。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
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公司股份
5909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91%;前述持股数量未单独计入中小投资者持股数量计算)共514户,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54235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2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户,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4户,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54235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284%。
5、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
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出席会议有同意反对弃权
2/6情况表决权的股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有表
份数量(股)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
股份数量(股)决权股份数量的
(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6186331485381255799.0659%32322110.3750%48185460.5591%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5423548127372791股份数量的比例3232211数量的比例4818546表决情份数量的比
况例
94.0551%2.3867%3.558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
情况股份数量(股)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6186331485254720098.9191%43266680.5020%49894460.5789%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5423548126107434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
4326668数量的比例4989446份数量的比
况例
93.1208%3.1949%3.6843%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
情况股份数量(股)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6186331485349455799.0290%35346110.4101%48341460.5609%
情况
3/6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5423548127054791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
3534611数量的比例4834146份数量的比
况例
93.8203%2.6100%3.5696%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
情况股份数量(股)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6186331485264393998.9303%41850680.4856%50343070.5841%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5423548126204173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
4185068数量的比例5034307份数量的比
况例
93.1922%3.0904%3.7175%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
情况股份数量(股)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6186331484956865698.5735%72460120.8407%50486460.5858%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
135423548123128890小股东有表决权7246012股东有表决权股份5048646有表决权股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数量的比例份数量的比况例
4/690.9213%5.3506%3.728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表决权的非占出席会议有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有表决权非
情况关联股份数股份数量(股)决权非关联股份权非关联股份数量
(股)(股)关联股份数量(股)数量的比例的比例量的比例总表决
13542354812486249192.2015%54737114.0419%50873463.7566%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5423548124862491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
5473711数量的比例5087346份数量的比
况例
92.2015%4.0419%3.7566%
表决结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为:542607311股)、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普通账户及信用账户合计所持股份数为:177922654股)和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为:5909801股)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
情况股份数量(股)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6186331485329455799.0058%35213110.4086%50474460.5856%
情况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占出席会议小股东135423548126854791小股东有表决权3521311股东有表决权股份5047446的中小股东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数量的比例有表决权股
5/6况份数量的比
例
93.6726%2.6002%3.7272%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楠律师、杨敏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
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