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证券简称:首钢股份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孙茂林、李明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根据规定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7月17日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17元/股调整为3.14元/股。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1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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