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置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2.2024年9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股票自2024年
9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4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3.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同时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如实、完整地记录了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
决策方式,并由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4.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
-1-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法律文件。
5.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拟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7.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2-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
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