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出台,保障力度超预期:今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
1) 确定了主要弃风、弃光地区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收购利用小时数;2) 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内的电量享有最高等级的发电优先级,并将最低保障电量指标分解到各月执行;3) 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电量按标杆电价全额结算,超出部分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4) 鼓励各地提高保障目标,未达到最低保障要求的省市,不得再新开工建设风光项目;5) 对于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内的限发电量要予以补偿,且要确定补偿分担机制,对电网、电力交易机构均具有约束力;6) 2016 年6 月30 日前并网、报备的新能源项目优先签订发电合同。此次通知是对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保障性收购的定量性约束文件,且具体保障力度大幅超预期。
针对新能源限电问题的重磅拳头措施,定量约束、权责分明,弃风限电问题有望得到大幅缓解,行业基本面将带来实质性边际改善:对于两部委此次通知精神,我们认为:1)从保障性利用小时数来看,通知中提及的地区风电保障性利用小时数在1800 小时-2000 小时,光伏利用小时数在1300 小时-1500 小时,较当前限电问题突出西北地区、东北的2015 年的实际利用小时数均出现大幅度的增加,将实质性的解决当地的弃风、弃光问题;2)从电量结算方式上来看,最低保障性内的电量按标杆电价全额结算,超出部分实行市场化交易,并确保全额消纳,并严令禁止“风火交易”、“光火交易”等“逆向替代”做法。我们认为,这将有效保障新能源发电的最低收益。而市场化交易部分电量有助于实现市场化定价,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等方式提高利用效率,降低编辑成本,获得额外收益,有助于提振发电企业投资热情;3)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通知》明确规定了各省对指标进行月度分解,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避免部分省份通过冬季供暖定电等形式挤压新能源电量的消纳;4)从约束性的角度来看,最低保障利用小时由发改委、能源局确定,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同时对于未完成保障目标的地区将暂停新能源项目的新建;5)补偿制度明晰,对于保障性范围内的限电电量将实行补偿,并确定补偿分担机制。综上,我们认为,《通知》将对行业基本面带来实质性利好。
《通知》显示监管层的决心,打消市场担忧,情绪面将得到极大提振:弃风弃光一直是影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掣肘,此次《通知》的出台是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核心措施,充分显示了能源局、发改委等国家政策制定和监管层重拳解决弃光弃风等限电问题的决心,以及推动新能源健康、持续发展的不懈努力。同时,市场层面对于新能源行业限电问题比较了解,此次《通知》将打消市场的普遍担忧,将极大提振市场对新能源行业的情绪。继续看好并推荐新能源版块的投资机会。
投资建议:新能源板块自2015 年中限电问题开始暴露并愈发严重,同时2016 年因为国内风电、光伏行业均开始由高速增长期走向平稳成熟发展期,市场对于风光板块预期较低,此次能源局和发改委重拳出击保障较好的上网小时数,对于限电问题有较大的边际改善预期,未来随着政策执行力度而改善风光运营的盈利,综合考虑估值和市值,重点推荐光伏/风电运营企业:旷达科技、天顺风能、东方能源;关注:太阳能、林洋能源、爱康科技、京运通、华北高速、节能风电等。同时风电光伏电站开发企业和制造端企业也将受益,重点推荐:隆基股份、阳光电源、金风科技;关注:航天机电、中利科技、海润光伏、东方日升、协鑫集成、中来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