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7证券简称:中通客车公告编号:2024-021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5929039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158733.8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2903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30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24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261号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翠萍、赵磊
咨询电话:0635-8322765
传真电话:0635-8328905
邮箱:www_957@163.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