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欣龙控股股票代码:000955公告编号:2024-019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
网金融大厦 B 座 23层 1 号会议室
1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鲍钺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4937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9129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5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5808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0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50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00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8%。
2、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6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71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6%;
反对1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958%;
反对166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7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8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43%;
反对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解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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