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公告编号:2024-04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随着业务的发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的需求不断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本次调整后,2024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有效。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目的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需求不断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
2、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
3、业务规模及期限:本次调整后,2024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有效。
4、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交易对方: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
6、授权事项: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门为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公司内部审计
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报告情况等。
4、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适时调整外汇套
期保值方案,最大限度地控制汇兑损失。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商
业银行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7、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