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公告编号:2024-05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本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的1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4.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39年9月2日。
本次担保前,本次额度尚未使用。本次担保后,公司在本次额度内对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亿元;本次额度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7.7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对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
为人民币4.3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贷款金额:人民币4.3亿元贷款用途:专项用于“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智能工厂项目”建设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
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解决在京企业办公及研发场所分散、紧缺的现状,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023年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的 CP01-0801-0030 地块、通过公开挂牌
出让方式取得紧邻的 CP01-0801-0031 和 CP01-0801-0034 地块共三个地块,用于投资开发建设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以下简称“昌平紫光园区一期”),将其打造成集研发总部和智能制造应用示范为一体的数字经济科技园区。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昌平紫光园区一期项目建设所需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有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908900万元及903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5.1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68000万元及807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3.1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