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证券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24临-05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王玉民、陈国军、孟宪营及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注册资本
117100万元,营业范围包括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等;邢台金
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玻纤”)注册资本39500万元,营业范围包括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等,以上两公司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为整合业务板块,提升企业管理效率,经内部梳理,公司拟由冀中新材吸收合并金牛玻纤,并依法注销金牛玻纤。合并完成后,新公司名称保持“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变,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仍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具体以行政审批部门备案为准)。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事宜。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鉴于2019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关联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出具的《延期履行承诺的函》已到期,且涉及资产的状况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拟对原承诺函进行延期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玉民先生、高文赞先生、孟宪营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