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证券简称:四川双马公告编号:2024-27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63440333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3893057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759547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6027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893057股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406027元÷10×759547276股)÷
1763440333股=0.338865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388658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公司据此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自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22.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1.6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2.00元/股-0.3388658元/股=21.66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66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0.84万股;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66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1.68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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