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4-04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分别于2024年3月22日、4月19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神火股份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丘俊强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丘俊强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杨晓燕女士接替丘俊强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杨晓燕女士。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晓燕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杨晓燕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杨晓燕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神火股份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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