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5-01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
21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06779295.81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13191266780.08元,加处
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245000.00元,减已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798961587.20元和2024年中期派发的现金红利674805170.70元,合计2473766757.90元(因不满足行权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扣除对应的2023年和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
805140.00元,下同),年末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15024524317.99元;公司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5380096798.11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6926602099.06元,减去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合计派发的现金红利2473766757.90元,年末公司母公司层面未分配利润为9832932139.2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49350569股。
3、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董事会拟制订公司2024年度利润
1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9350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5.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112467528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含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674805170.7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7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99480455.201798961587.202249133219.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6779295.815905386622.427577628082.11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5024524317.99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9832932139.27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847575261.4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929931333.4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847575261.4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否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2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含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674805170.7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847575261.4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8.6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8146.90万元、
140052.69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83%、2.77%,均低于50%。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
3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
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27664_R01 号);
2、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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