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4-05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
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振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16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政
策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已无法收回的5项应收账款和部分长期闲置房屋、建
筑物等资产进行核销,该等资产账面原值共计3964.49万元,已全额计提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已无法收回的5项应收账款和部分长期闲
置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进行核销,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核销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核销。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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