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和山东华素为山东中关村向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18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共4页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山东华素为山东中关村向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
申请18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山东华素为山东中关村向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18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投资建设“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扩建项目),为保证一期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山东中关村拟向由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牵头、威海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以下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参与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
申请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其中,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分别授信9000万元。
为保障融资授信的顺利申请,由山东中关村以其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土地使用权及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威海英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并出具编号为英华房报字[2024]1079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于
价值时点2024年2月21日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1633.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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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关村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068729076B成立日期2013年5月13日医药技术开发;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科技园区开发及建经营范围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财务指标(元)(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2551591.62328381437.71
负债总额275167300.68300192932.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75167300.68300192932.39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
0.000.00主要财务数据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27384290.9428188505.32
资产负债率90.95%91.42%
2023年1-12月2024年1-6月
财务指标(元)(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237332.227118666.16
利润总额1734545.30804214.38
净利润1734545.30804214.38最新信用等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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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0%20%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山东中关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山东中关村所有的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土地使
用权(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48052号),面积合计为47618.00平方米,账面原值合计为1697.07万元(含税)。
本次抵押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担保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
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五、其他
1、此项贷款用途为专项用于一期扩建项目的建设,还款来源为山东中关村
第3页关于公司和山东华素为山东中关村向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18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共4页租赁收入。
2、山东中关村资产质量较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
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山东中关村80%股权;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山东中关村20%股权。
4、山东中关村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83%和21.46%,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7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20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9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山东中关村《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山东中关村2023年度财务数据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4、山东中关村《反担保书》;
5、英华房报字[2024]1079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