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0证券简称:沃顿科技公告编号:2024-032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
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
18日9:15至15:0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1518号102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蔡志奇先生(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1人,代表股份
245608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672%。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239973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5634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9人,代表股份
5634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2%。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5634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2%。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下决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5568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5595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4%;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诗阳,潘志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