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导读:
《指导意见》提出适度提前投资建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创新投资运营模式,推动基础设施规模加速提升,健全价格收费机制。推荐垃圾焚烧、污水处理与再生资源板块。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点评:
意见提出适度超前投资建设,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健全价格收费制度。意见总体要求:1)适度超前投资建设,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逐步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2)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有序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3)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形成市场化运行机制,健全价格收费制度。
加快建设城市建成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1)意见提出,到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规模达到约80 万吨/日,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约65%。2)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3)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
适度超前建设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定价市场化。1)意见明确,到2025 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 万立方米/日,大中型城市可适度超前推进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2)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 万立方米/日,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3)推广按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自主协商定价。
提升垃圾分类率,健全再生资源利用体系。1)意见要求,加快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短板。到2025 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约70 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约60%。2)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金属、废塑料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投资建议:稳增长将带动环保新周期。稳增长将环保基建作为抓手之一,有望带动环保进入新的发展周期。但是不同于之前粗放的负债发展模式,本次基建将更关注效果付费,重视实际的环境改善效果,同时还将健全价格收费制度,垃圾焚烧、水环境治理、再生资源直接受益。1)推荐垃圾焚烧龙头运营商三峰环境、瀚蓝环境、中国天楹、光大环境、绿色动力、旺能环境、伟明环保与上海环境。2)推荐废油脂回收龙头卓越新能、再生金属回收公司高能环境、再生PET 集成技术服务商三联虹普等。3)高标准水环境治理,推荐膜设备龙头沃顿科技、湖泊水体治理专家德林海,重庆水务、洪城环境等水务公司为受益标的。
风险提示:行业政策变化、项目进度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