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证券简称:华特达因公告编号:2024-035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沂南华特卧龙学校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公司子公司沂南华特卧龙学校因沂南县教育和体
育局、山东沂南县第二中学、沂南县卧龙学校及沂南县育新实验学校
在未经沂南华特卧龙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实际占有并使用沂南华特卧龙学校全部资产(包括学校场地、教室、教育教学设备等)用于办学的事项,向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沂南华特卧龙学校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7月3日,沂南华特卧龙学校收到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鲁1321民初296号之一,裁定为:
中止诉讼。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7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沂南华特卧龙学校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年7月8日,沂南华特卧龙学校收到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鲁1321民初296号之二和《民事裁定书》(2024)鲁1321民初296号。《民事裁定书》(2024)鲁1321民初296号之二的裁定如下:本案恢复诉讼。《民事裁定书》(2024)鲁1321民初296号的裁定如下:驳回沂南华特卧龙学校的起诉。
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7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沂南华特卧龙学校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本案诉讼的进展情况
沂南华特卧龙学校不服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2024)鲁1321
民初296号民事裁定,按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10月28日,沂南华特卧龙学校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鲁13民终7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其他未裁决的诉讼及仲裁。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23年1月起,沂南华特卧龙学校资产一直被占用而无法产生收益,2024年度尚需计提资产折旧或摊销,预计2024年度将继续亏损。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处理卧龙学校股权事宜。五、备查文件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鲁13民终7237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