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钱江摩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4 00:00 查看全文

·

证券代码:000913证券简称:钱江摩托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1人,代表股份266955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7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45971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69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9人,代表股份20984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3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9人,代表股份20984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9人,代表股份20984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774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0%;反对1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02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6%;反对1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7%;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

同意26689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4%;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8%;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76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反对1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97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98%;反对1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20%;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青律师、沈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