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证券简称:钱江摩托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58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7447169.7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152830.21元。截至2023年1月1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
第31-0000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2023年2月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萧山分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支出504600000.00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97152830.21元,发行费用支出7447169.79元;产生利息收入
114126839元账户手续费、管理费支出1200元,截止账户注销前,账户余额
1140068.39元。当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银行账号项目名称账户状态称工商银行萧山分行1202090119901208463补充流动资金已注销合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上述账户的结余金额1140068.39元转出至公司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