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间,ST数源发布公告称,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2亿元-4.8亿元;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亏损4.08亿元-5.68亿元。
对于业绩亏损,ST数源表示,2023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尤其是针对部分房产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的可回收性进行分析评估,根据情况进一步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关减值准备,最终计提减值的金额将由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后确定。
此外,由于2020年至2022年,ST数源部分商贸类及电子信息类业务的收入、成本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2021年至2022年,数源科技未及时、准确披露部分房地产项目合作交易;项目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准确等原因,ST数源于1月18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称,ST数源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时任董事长章国经、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丁毅、总经理吴小刚、财务总监李兴哲、董事会秘书高晓娟应承担主要责任。证监局决定对ST数源、章国经、丁毅、吴小刚、李兴哲、高晓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回溯公告,ST数源是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数源科技”变更为“ST数源”,原因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