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12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4、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其中委员杨栋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莉女士、杨栋先生、马学红女士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代理医药产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上海景峰授权石药中诚代理医药产品的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具有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定价为药品国家中标价,公司按照不超过委托销售总金额的3%向石药中诚支付配送服务费,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权代理医药产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杨栋先生、马学红女士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