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目的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
并参照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二、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2、未担任除公司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
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3、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