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证券简称:鞍钢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钢铁)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议案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10月
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对钢灵路(鞍钢北门至灵山工业园)新建工程项目销号的议案》。
因公司对灵山地区规划发生变化,原已放行的钢灵路(鞍钢北门至灵山工业园)新建工程项目未能实施,公司决定将该项目销号。
议案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朝阳市龙城区政府收储朝阳钢铁闲置土地及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与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公司同意在不影响朝阳钢铁
1生产运营、未来规划及最大限度减少动迁量的情况下,将朝阳钢铁所属
的闲置土地及部分地上资产由朝阳市龙城区政府收储,区政府将按评估结果给予相应补偿。根据评估值确定收储补偿款总计约为7065.18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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