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5证券简称:双汇发展公告编号:2024-19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以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运功先生主持。
(五)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九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公司控股股东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胡运功先生、李向辉先生、胡育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4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运功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经济师。曾任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主任、稽查中心主任,河南双汇冷易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监事,兼任漯河汇盛药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胡运功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持有公司股票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胡运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向辉先生,1982年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近年来,一直担任本公司稽查中心主任,本公司监事及本公司附属公司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向辉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持有公司股票3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李向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胡育红女士,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近年来,一直担任本公司审计中心主任,本公司监事,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监事,兼任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双汇地产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胡育红女士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胡育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