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1-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独立董事:钟朝宏、毛杰、陈金龙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