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股票简称:华联股份公告编号:2024-08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
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8人,实到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马作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生活”)的下属分公司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龙德分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生活龙德分公司”)与龙德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德置地”)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美好生活龙德分公司拟承租龙德置地所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6号的龙德广场购物中心第一、二、三层及地下一
层的部分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业”),总租赁面积为 33013 m2,用于经营DT51 百货商场,租赁期限为自租赁起始日起十年,起始年租金为 31979800 元。
由于龙德置地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剑军先生在龙德置地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周剑军先生为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租金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租赁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美好生活龙德分公司与龙德置地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表决情况:同意7人,回避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
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9)。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