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证券简称:天山股份公告编号:2024-064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11:00
1.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燕
1.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7人,代表股份6153490521股,占公司总股本7110491694的86.54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5769423756股,占公司总股本7110491694的81.13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4人,代表股份38406676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0491694的5.40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左雨晴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
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
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4137665股,经表决,同意为38155865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3286%;反对为2190111股,
占有效表决权0.5701%;弃权为3889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为381558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6%;反对2190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1%;弃权为3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2%。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提案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总数为5769352856股,对此项提案回避表决,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左雨晴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