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135199_A03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21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
审字第70135199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的要求,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涉及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涉及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135199_A03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孙芳
中国注册会计师:牛瑛瑛中国北京2025年3月21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财务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同受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于2024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本集团”)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一、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业务
单位:元项目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收取的利息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69362047.58811404881.09847011846.2133755082.46792484.13-
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一)短期借款------
(二)长期借款------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
2000000000.00--2000000000.00--
授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