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0证券简称:顺鑫农业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农业”或“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计划自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收盘期间,顺鑫控股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3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95%,增持金额为10001.3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收盘后,收到顺鑫控股《关于增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顺鑫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7820966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7.51%。
3.顺鑫控股在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增持金额)。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顺鑫控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期间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顺鑫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
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收盘期间,顺鑫控股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3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95%,增持金额为
10001.3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顺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278209668股,占公司总股本
37.51%;本次增持后,顺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284511168股,占公司总
股本38.36%。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顺鑫控股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顺鑫农业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顺鑫控股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1.《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