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石化机械公告编号:2024-075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副总经理:刘强先生、王庆群先生、潘灵永先生;
财务总监:魏钢先生;
总法律顾问:王庆群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1副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简历:刘强,男,汉族,1977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刘强先生历任江钻股份技术中心产品开发所所长、基础技术研究所所长、石油机械研究所所
长兼工程技术服务处经理,江钻股份技术中心副主任,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20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强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8%。
王庆群,男,汉族,1972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王庆群先生历任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二分厂副厂长、石油钻修设备研
究所副所长和所长、管件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
局第四机械厂江汉油田机械制造高级专家,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
机械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安全总监。2023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王庆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
2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庆群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庆群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6%。
潘灵永,男,汉族,1984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博士研究生。潘灵永先生历任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基础研究所机械设计分析专家、所长,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经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氢能装备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4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潘灵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潘灵永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潘灵永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5%。
3财务总监简历:魏钢,男,汉族,197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会计硕士。魏钢先生历任武汉建工(集团)天泰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大信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部)财务经理、计划财务部财务会计处经
理、总部财务管理处经理、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钻事业部财务计划部部长、总会计师,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2023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
魏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魏钢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魏钢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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