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011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
2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进行延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5月
19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016129股,发行价
4.96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49999999.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41102838.86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持续督导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共1241102838.86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初
募集资金变更募集募集资金序累计投募集资金余项目名称计划投资资金用途实际投入号入比例额合计额后承诺投金额资额车联网系列产品研
199110.2886910.2817415.7120.04%69494.57
发及产业化项目
2偿还银行借款25000.0025000.0025000.001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200.0012200.00100%-
合计124110.28124110.2854615.71-69494.57注:2024年7月24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报告中“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已投入金额28355.71万元中,含2024年未经批准违规变相补流10940.00万元。扣除上述变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10940.00万元后,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7415.71万元。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初始存放金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额大唐高鸿网络股份交通银行上
11006097401300156780240550.00406.88
有限公司地支行大唐高鸿网络股份兴业银行花
32119010010029413042633.734.41
有限公司园路支行大唐高鸿网络股份光大银行清
3536018080860663641216.270.03
有限公司华园支行北京大唐高鸿网络兴业银行花
321190100100294491--
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园路支行大唐高鸿信息通信兴业银行花
321190100100294529--(义乌)有限公司园路支行
合计124400.00411.32
注1: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5年1月31日余额未包括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归还的
49000.00万元;未经批准违规变相补流10940.00万元以及常州涉诉案件法院划扣的10757.98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3:实施主体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兴业银行
321190100100294491)账户余额2.87元,且处于冻结状态。
注4: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前期部分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终止情况
2023年7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并结合市场情况,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国唐汽车有限公司。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对“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项目名称状态日期状态日期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
2023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化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涉诉案件导致募集资金被冻结及法院判决执行情况
自2024年8月23日开始,公司因常州21起涉诉案件募集资金主要实施账户被全部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1.32万元,被冻结资金合计411.29万元(含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5年1月10日,公司已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就2022年常州9起
案件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其中列明的执行金额为156267330.51元、执行费459569.00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法按时归还
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加之受相关诉讼案件影响,公司延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9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年7月24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报告中“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已投入金额28355.71万元中,含2024年未经批准违规变相补流109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3.债务逾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在金融机构融资净额共计127597.89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46%,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共存在100笔逾期债务,截至2024年11月30日,债务逾期累计余额为121667.78万元(其中本金120857.89万元,利息809.89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77%,其中公司为上述98笔逾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计106466.53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42%。
目前,公司资金紧张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且公司正处于预重整申请阶段,解除账户冻结程序复杂,办理困难,公司将积极推进重整工作,与各方努力推动重整阶段各项工作的实施落地,从根本上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待公司恢复正常现金流后,将积极、妥善处理募集资金归还及管理工作。
综上,结合公司募集资金被冻结及被法院执行、预重整及重整进展、短期内现金流紧张的情况,经公司审慎考虑,待重整完成后将重新对“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现阶段将“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7元且被冻结,已无法支付募投项目的费用支出;高鸿数据基本账户及部分一般账户被冻结已无法发放工资,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人员已从高鸿数据离职,募投项目较原计划已有延迟且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后续若有进一步调整,公司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披露。
六、审批程序及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程序依法合规,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2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进行延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三)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2月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同意将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持续督导机构意见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公司存在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召开会议审议“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情形。
公司本次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存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弃权的情形,详见《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除上述外,持续督导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