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48证券简称:承德露露公告编号:2024-033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已经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以截止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255407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25999995股后的
102655407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10621631.60元(含税)。
若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1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
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实施。由于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由25999995股变为0股,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1026554079股变为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1052554074股。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0股后的1052554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2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76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200******249董晓鹏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综合管理部(证券)
咨询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
咨询联系人:刘明珊
咨询电话:0314-212818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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