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48证券简称:承德露露公告编号:2024-055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含)且不高于60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7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5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1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
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综合管理部(证券)
联系人:修志新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2128181
传真号码:0314-2059100
电子邮箱:lolozq@lolo.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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