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证券简称:中信国安公告编号:2024-7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25年预计,公司所属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联九五”)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
服务、企信通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人力资源外包业务,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企信通业务。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采购商业保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王萌、杨小航、刘灯、吴建军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股东会相关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76)。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
合同签订金2024年1-9月关联交易交易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额或预计金实际发生金额类别定价
额(万元)(万元)原则
向关联人客户服务、外包
销售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服务、市场推广市场
8050052539.35
品、提供司服务、企信通业价劳务务向关联人
销售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呼叫中心业务、市场
1300530.97
品、提供司企信通业务价劳务向关联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市场
采购产商业保险103.5435.35限公司价
品、商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市场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200006000.45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价司及其子公司
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等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内容定价原则2025年预计金额(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70000.00日最高额60000.00存款按市场利率确定
利息收入105.00日最高额70000.00
贷款 参考 LPR根据市场调节报价
利息支出1890.00
发生额-
其他金融业务 参考 LPR根据市场调节报价
费用支出-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2024年1-9实际发生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月实际发2024年预计额与预计披露日期及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类别生金额(万金额(万元)金额差异索引元)额(万元)(万元)向关联人采2024年3月中信保诚人寿
购产品、商商业保险35.3535.3536.16-0.8126日,公告保险有限公司
品编号2024-12接受关联人中信尼雅葡萄2024年3月委托代为销
酒股份有限公代理销售葡萄酒2.343200-19726日,公告售其产品、
司编号2024-12商品
智慧化项目总体规划、
中信国安实业项目总包、方案设计、2024年3月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建设、软硬件0040000-4000026日,公告向关联人销
及其子公司采购、系统集成、软件编号2024-12
售商品、提开发供劳务
客户服务、外包服务、2024年3月中信银行股份
市场推广服务、企信通52539.3569733.5477600-7866.4626日,公告有限公司
业务编号2024-12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2024年3月
子公司、中信-10328.1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6680.979671.822000026日,公告国安实业集团8
编号2024-12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基于业务需要、合作关系和交易对方实际履约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在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部分业务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开展未达预期:(1)公司紧密跟踪关联方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的智慧矿山、智慧园区和智慧工厂等项目,并参与相关方案建设论证,各项目均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需严格按照有关流程立项,论证,审批及招标有关手续,故相关项目执行较原计用)
划预期有所延后。(2)与中信银行关联交易变动主要为业务量预估差异,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业务增长量不如预期,但总体业务收入好于上年同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公司对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等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一)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41438.6671万元,住所为北
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法定代表人俞章法,主营业务为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销售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123.37亿元,净资产487.30亿元;2023年未经审计的营
业收入为105.9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7.30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
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
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893479.6573万元,住所
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方合英,主营业务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
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92592.47亿元,净资产8299.52亿元;2024年1-9月未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22.10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518.26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三)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86000万元,住所为北京
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1幢01单元18层1801、17层1701、16层 1601、15 层 1501、14 层 1401、13 层 1301、12层 1201、11层 1101-A,法定代表人黎康忠(NICOLAOS ANDREASNICANDROU),主营业务为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442.01亿元,净资产为127.22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的
营业收入为373.16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8.03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
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依法存
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482054.6829万元,住所
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
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7317.16亿元,净资产2919.63亿元;2024年1-9月未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61.42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99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五)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12372.683万元;住所为新
疆乌鲁木齐红山路39号;法定代表人乔梁;主营业务为葡萄酒的生产;葡萄酒的销售;葡萄种植;农业开发;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经营;五金交电产品、化工原料、机电产品、
仪器仪表、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农畜产品的销售;农业种植;家畜养殖;房屋租赁。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19亿元,净资产为12.25亿元,2024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176.48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0.71万元。
2、关联关系: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系中信国
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
(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依法
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
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接受及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或商品、存贷款等业务。定价政策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或双方协商的方式,参考行业市场惯例,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
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发挥集团内协同效应,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原则定价,设置商务条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持续
的、经常性的交易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