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桂股份证券代码:000833公告编号:2024-048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
32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曾琼文先生(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一致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曾琼文先生主持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438021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1319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股份6702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9人,代表股份6702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9人,代表股份670275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19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45%;反对262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002%;弃权3737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98%;反对262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239%;弃权3737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63%。
3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凤仪、吴颖琦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西粤桂广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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