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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810证券简称:创维数字公告编号:2024-02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

会提交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

1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

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股份679594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5303%(总股份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8620493股,以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65648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05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33788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06835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05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40%。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

场出席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赵登奎律师、练嘉丽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

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03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9%;反对19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7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341%;反对19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施驰先生、林劲先生、刘棠枝先生、张恩利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刘宏先生、彭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施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表决结果为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53%;

(2)选举林劲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3)选举刘棠枝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4)选举张恩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5)选举张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57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表决结果为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42%;

(6)选举应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57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42%;

(二)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白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9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9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6%;

(2)选举彭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3)选举刘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7%;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喻召福先生、何玫女士当选为公

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喻召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1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4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8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5753%;

(2)选举何玫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867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35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61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0385%。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登奎、练嘉丽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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