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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五次)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1 00:00 查看全文

*ST和展 0.00%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5-007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五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是否适用具体情形(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1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21.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11500万元至-92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4000万元至

39000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扣除

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同时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2024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首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二次)》,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三次)》,于2025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第四次)》,本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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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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