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38000.00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6591.46万元,同时以42000.00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持有财京投资的7285.29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资22.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的持股比例将由56.93%下降至38.68%。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本公司聘请东莞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本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本公司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