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
证券代码:000807证券简称:云铝股份公告编号:2024-051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在任一时点内用于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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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铝股份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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